警示!这地25家制革厂非法排污遭通报!隐匿巨额收入!河南一鞋材厂被罚240余万元!
发布日期:2026年07月10日 阅读:12
(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)
01
私户收款落袋难安,这家鞋材厂被重罚
近期,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温县玉*鞋材厂隐匿收入偷税案件。根据焦作税务局公开信息显示,2023年7月至2025年4月,温县玉*鞋材厂通过法定代表人私人账户收款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,少缴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16.51万元。2025年10月,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、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6.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。截至发稿日,涉案税费款、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。
前期,焦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收到上级部门推送的举报线索,反映温县玉*鞋材厂涉嫌隐匿收入、偷逃税款。税务人员根据举报线索立即开展核查。经核查,温县玉*鞋材厂主要生产经营范围为海绵制品制造、销售,日常经营活动状况良好。但查阅申报资料发现,企业月度纳税申报收入与同类企业相比偏低,与企业原材料采购、生产能耗、出库发货规模也不匹配,存在明显少计收入的痕迹。
整个行业行情正常,企业生产看起来也很“红火”,为什么申报的税款看起来却“很不景气”?结合举报线索与核查疑点,税务人员初步判断,温县玉*鞋材厂存在明显的隐匿收入、虚假申报违法嫌疑,焦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温县玉斌鞋材厂立案检查。
经过一系列核查,检查人员最终确认,温县玉*鞋材厂在2023年7月至2025年4月,通过私人银行账户收取货款,未入账、未申报,少计销售收入高达837.8万余元。
在确凿证据面前,企业法定代表人对私户收款隐匿收入、虚假申报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经查实,2023年7月至2025年4月,温县玉*鞋材厂通过法定代表人私人账户收款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,少缴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16.51万元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:纳税人伪造、变造、隐匿、擅自销毁账簿、记账凭证,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、少列收入,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,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,是偷税。对纳税人偷税的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、滞纳金,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针对温县玉*鞋材厂的违法行为,2025年10月,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、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6.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。目前,涉案税费款、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。
02
这地25家制革厂违规排放废水
近日,根据外媒报道,印度坎普尔Jajmau地区污染控制委员会向当地25家制革厂业主发出警示通知,原因是这些工厂排放的废水样本未达到规定的环保标准。该委员会已向邦污染控制委员会总部提交详细报告,以供进一步处理。
根据实验室的检测显示,这25家制革厂排放废水中的铬含量几乎超出许可限值的三倍。官员还发现,部分工厂的总悬浮固体处理系统未能有效运行,证实工厂存在直排未经处理污水的行为。
基于上述调查结果,污染控制委员会已向这些制革厂业主送达通知。过去7天内,该委员会已累计向44家制革厂发出通知。包括在7月1日,有约十余家制革厂的废水样本检测不合格。同时发现有7 家制革厂在未取得该部门强制许可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生产。
在此次污染控制委员会的专项检查行动中,共发现274家制革厂处于生产状态,6家自行关停,20家停产,47家已被拆除。
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!
文章转载分享不做商业用途,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!
鞋业优质供应商联盟— 鞋行业精准对接服务的垂直O2O平台,为您提供线上营销 · 线下交易的方案,助力鞋企转型升级。作为国内首家专注于国内外鞋业行业发展的垂直平台,汇聚线下地方展厅、线上平台电商营销传播、展会预定及代展、精准对接活动等为一体的行业平台!
核心业务:鞋业展会、短视频营销推广、线上平台建设、公众号维护、自媒体拍摄、鞋业市场
咨询热线:18928221613
总部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南环路23号新后街产业园E2栋
温州鹿城:温州市鹿城区总部经济园B区B09栋10楼-11楼
福建地址: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中国鞋都L幢L2-9号

